本报北京6月8日电(记者周迅)今天,司法部在北京向美国、瑞士、意大利、日本等国的11家外国律师事务所、2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颁发了在华和内地设立办事处的批准证书。从1992年至今,司法部已批准了92家外国和28家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办事处,使办事处总数达到120家,设立城市扩大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青岛、海口、苏州、天津、大连和福州10个城市。这些数字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外经贸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持续增长。
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在颁证仪式上说,“入世”后,中国法律服务业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对外开放,这个开放既坚持我们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又立足于积极促进中外经贸发展和中外律师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目前,司法部正在草拟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执业的行政法规,将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纳入法治的轨道。